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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吉林省困难职工子女“吉工·励志”奖学金评选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8-11-12 19:14:10各学院:
“吉工·励志”奖学金是2017年由吉林省总工会针对困难职工子女进行帮扶救助的“优才”奖励计划,鼓励他们奋发向上,以优异成绩完成学业,成为国家需要的人才。根据《关于开展困难职工子女“吉工·励志”奖学金评选活动的通知》(吉会保字〔2018〕10号)文件要求,现就有关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与奖励标准
在我校就读的建档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中(具体名单及分配名额见附件1、附件2)评出10名品学兼优的学生予以奖励,每学年评选一次,奖励标准为每人3000元。
二、评选对象
评选对象是吉林省内建档困难职工家庭在我校本科就读的子女(不含2018年入学的新生和2018届毕业生)。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道德品质端正;
2.学习勤奋刻苦,目的明确,成绩优良;
3.关心集体,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和集体观念;
4.积极参加文体活动,自觉锻炼身体,达到《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
5.参评学年(2017-2018学年)必修课综合成绩良好,无不及格课程;
6.参评学年未受到任何纪律处分;
7.同等条件下低保户、建档立卡、在2018年被认定为困难的学生优先考虑。
四、申报审批程序
1.各学院要在吉林省总工会采集的我校建档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中推荐拟受助对象。填写《通化师范学院“吉工·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同时提交2017-2018学年成绩单原件、相关困难证明复印件、《“吉工·励志”奖学金拟获奖人员统计表》(同时报送电子版);
2.各学院要深入了解学生家庭困难情况,根据评选要求和条件确定拟受助对象后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于11月16日下班前将相关材料报学生资助科;
3.学校成立由校工会和学生工作处联合组成的评审小组对各学院拟报名单进行评审,并将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吉林省总工会;
4.省总工会在进行审核后确定最终奖励名单,在对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后颁发奖学金(将奖学金直接汇入获奖学生本人银行卡)。
四、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省总工会希望通过这种优学奖励的方式,促进困难职工家庭高校学子奋发向上,以优异成绩完成学业,更好地承担起对家庭、对社会的责任。各学院对这项民生工程、希望工程要给予高度的重视,按照省总工会的相关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各项任务。
2.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各学院要积极借助各种媒体和手段,对“吉工·励志”奖学金计划进行广泛宣传,切实增强项目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3.规范运作、严格管理。工作开展中按照要求规范运作,保证奖励活动公平、公开、公正,确保“吉工·励志”奖学金评选活动良性、有序推进。
附件:
1.通化师范学院困难职工子女就学名单
2.“吉工·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3.“吉工·励志”奖学金拟获奖人员统计表
4.通化师范学院“吉工·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学生工作处
2018年11月12日